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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地危险品运输车辆禁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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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2-13 13:15: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汉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施行限行禁行交通管制

的通告

各乡(镇) 、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规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2023年12月11日起正式对我县境内通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限行、禁行、集中带道通行等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时间。

    我县境内国道108线泥巴山“ 冬管” 路段管制时段内禁止通行。遇雨、雾、霾等恶劣天气、赶场日、水果及农副产品运销旺季时,可结合实际适时调整限行时间。

    二、法定节假日禁止被限制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在我县境内通行。

    三、我县县城城区、九襄城区及沿线集镇内道路禁止通行。

    四、国省道沿线学校、加油站、桥梁、隧道、人口聚集区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放。

    五、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须按途径线路的限速指示标志安全通行。

    六、国道108线泥巴山汉源境内至石棉交界段施行区间限速,限2小时安全通行。

    七、集中带道通行。

    石棉县往成都、乐山方向通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到达汉源管辖区域后由汉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集中带道通行至国道108线泥巴山段荥经交界处,及由瀑电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从国道108线流沙河大桥集中带道经省道435线通行至国道245线一线天段。每日集中带离过境一次。

    八、对违反本通告的个人及相关单位(企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又不听劝阻或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 2023年12月11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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